机动车行驶证丢失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3.属换领行驶证、号牌的提交原行驶证和号牌。
1.申请人带上材料到当地车管所办理相关手续
2.登记审核岗审查相关资料或凭证,录入相关信息,打印受理凭证,制作行驶证,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交机动车所有人
3.档案管理岗核对信息,整理资料并归档。
株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
株洲县南江北路42号
0731-27615506
株洲市攸县车管所
湖南省株洲市攸县G106
0731-24319789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机动车行驶证收取工本费15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