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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

英文名:COLLEG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HNUT 简称:“科技学院” 所在地:株洲 院校代码:4727 类型:综合类

全日制本科院校
  • 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招生简章

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020-06-10
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依照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的办学宗旨,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院名称: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英语译名:COLLEG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HNUT,学院系湖南工业大学按新体制、新模式创办的独立学院, 创办于2001年,是国家首批确认的独立学院之一。学院的国标代码为12604,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文化路;邮编:412008;网址:http://kjxy.hut.edu.cn/index.htm。 第三条   学院位于“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城市”、 “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中国十佳宜居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长株潭“两型社会”城市群之湖南第二大城市——株洲市。学院涵盖工、文、经、管、法、艺术、教育等七大学科门类,在校学生5500余人。第四条   学院依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及学科专业发展等因素制定每年的招生计划,并报湖南省教育厅批准。第五条   学院的招生计划纳入国家任务,属国家计划内本科层次招生。新生入学后,经国家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本科学历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第六条   学院2020年具体招生专业及人数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第七条   学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录取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及生源省(市、区)相关政策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第八条   按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第九条   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对进档考生的录取专业,实行“专业优先”的原则实行录取。第十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凡报考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的考生,按下述原则进行录取:(1)湖南省考生:按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2)湖南省外考生:按生源省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若生源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无明确的录取规则,则可参照湖南省录取规则执行,即在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分别达到本省所确定的本批次专业和文化控制线,按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 ×70%,最终结果保留 1 位小数,依综合总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十一条  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严格执行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第十二条  学院录取新生时,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且无性别比例限制。第十三条  学院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学费标准执行。学生入学必须按学费标准足额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等相关费用。第十四条  学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录取的新生将进行复查。经复查合格的新生,准予注册和取得学籍。第十五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各种普通及单项奖学金,鼓励学生勤奋学习,早日成长成才。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电    话:0731-22623316,22623701录取期间:0731-22622998,22622720,22623700, 22622999(传真),22623316,22623701(传真)                                                       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2020-6-10   详情
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017-05-11
                     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依照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的办学宗旨,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院系湖南工业大学按新体制、新模式创办的独立学院, 创办于2001年,是国家确认的独立学院之一。学院的国标代码为12604;地址:湖南省株洲市文化路;邮编:412008;网址:www.hnut-d.com。 第三条   学院位于“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城市”、 “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中国十佳宜居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长株潭“两型社会”城市群之湖南第二大城市——株洲市。学院已设置29个本科专业,涵盖工、文、经、管、法、艺术、教育等七大学科门类,在校学生6000多人。第四条   学院依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及学科专业发展等因素制定每年的招生计划,并报湖南省教育厅批准。第五条   学院的招生计划纳入国家任务,属国家计划内本科层次招生。新生入学后,经国家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 颁发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本科学历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学生毕业后可在全国范围就业。第六条   学院2017年拟面向湖南、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广西、河南、河北、贵州、海南、四川、黑龙江、新疆等18个省(市、区)招收四年制全日制本科生。各生源省(市 、区)具体招生专业及人数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第七条   学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录取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及生源省(市、区)相关政策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第八条   报考我院的考生,文化课必须参加各生源省(市、区)统一组织的高考。美术考生使用生源省(市、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第九条   学院调阅合格考生档案的比例与生源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协商执行。第十条   学院为提高新生报到率,满足考生对招生录取的公平要求,对投档至学院的考生将进行电话确认。第十一条  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对进档考生的录取专业,实行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予以确定。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其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优秀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十二条  学院美术考生的录取规则:美术考生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分别达到生源省所确定的本批次专业和文化控制线,按文化分与专业分直接相加,从总分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十三条  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严格执行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第十四条  学院录取新生时,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且无性别比例限制。考生高考外语语种是英语。第十五条  学院遵循属地原则,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学费标准执行。学生入学必须按学费标准足额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等相关费用。第十六条  学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录取的新生将进行复查。经复查合格的新生,准予注册和取得学籍。第十七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各种普通及单项奖学金,鼓励学生勤奋学习,早日成长成才。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招生办公室电话:0731- 22623316,22623701录取期间:0731-22622998,22622720,22622781,22183990,22183992, 22622999(传真),22183991(传真),22623316,22623701                                                                     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                                                     2017年5月10日   详情
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2018-06-04
                                                                                  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依照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的办学宗旨,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院系湖南工业大学按新体制、新模式创办的独立学院, 创办于2001年,是国家确认的独立学院之一。学院的国标代码为12604;地址:湖南省株洲市文化路;邮编:412008;网址:http://kjxy.hut.edu.cn。第三条   学院位于具有“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城市”、 “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中国动力谷”之称的长株潭“两型社会”城市群之一的湖南省株洲市。学院已设置29个本科专业,涵盖工、文、经、管、法、艺术、教育等七大学科门类,在校学生5600多人。第四条   学院依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及学科专业发展等因素制定每年的招生计划,并报湖南省教育厅批准。第五条   学院的招生计划纳入国家任务,属国家计划内本科层次招生。新生入学后,经国家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 颁发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本科学历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学生毕业后可在全国范围就业。第六条   学院2018年拟面向湖南、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广西、河南、河北、贵州、海南、四川、黑龙江、甘肃、新疆等17个省(市、区)招收四年制全日制本科生。各生源省(市 、区)具体招生专业及人数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第七条   学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录取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及生源省(市、区)相关政策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第八条   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参加各生源省(市、区)统一组织的高考。美术考生使用生源省(市、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第九条   学院调阅合格考生档案的比例与生源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协商执行。第十条   学院为提高新生报到率,满足考生对招生录取的公平要求,对投档至学院的考生将进行电话确认。第十一条  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对进档考生的录取专业,实行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予以确定。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其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优秀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十二条  学院美术考生的录取规则:美术考生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分别达到生源省所确定的本批次专业和文化控制线,按文化分与专业分直接相加,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十三条  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严格执行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第十四条  学院录取新生时,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且无性别比例限制。考生高考外语语种是英语。第十五条  学院遵循属地原则,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学费标准执行。学生入学必须按学费标准足额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等相关费用。第十六条  学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录取的新生将进行复查。经复查合格的新生,准予注册和取得学籍。第十七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各种普通及单项奖学金,鼓励学生勤奋学习,早日成长成才。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招生办公室电话:0731-22623316,22623701录取期间:0731-22622998,22622720,22622781,22183990,22183992, 22622999(传真),22183991(传真),22623316,22623701                                                                                                                                                                                                                  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                                                                                                                                                                                                       2018年6月3日 详情
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019-05-14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依照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的办学宗旨,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院名称: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英语译名:COLLEG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HNUT,学院系湖南工业大学按新体制、新模式创办的独立学院, 创办于2001年,是国家首批确认的独立学院之一。学院的国标代码为12604,地址:湖南省株洲市文化路;邮编:412008;网址:http://kjxy.hut.edu.cn/index.htm。 第三条   学院位于“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城市”、 “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中国十佳宜居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长株潭“两型社会”城市群之湖南第二大城市——株洲市。学院涵盖工、文、经、管、法、艺术、教育等七大学科门类,在校学生5500余人。第四条   学院依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及学科专业发展等因素制定每年的招生计划,并报湖南省教育厅批准。第五条   学院的招生计划纳入国家任务,属国家计划内本科层次招生。新生入学后,经国家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本科学历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第六条   学院2019年具体招生专业及人数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第七条   学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录取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及生源省(市、区)相关政策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第八条   按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第九条   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对进档考生的录取专业,实行“专业优先”的原则实行录取。第十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湖南省美术类考生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分别达到本省所确定的本批次专业和文化控制线,按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 ×70%,最终结果保留 1 位小数,从综合总分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外省录取规则执行当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规则。第十一条  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严格执行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第十二条  学院录取新生时,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且无性别比例限制。第十三条  学院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学费标准执行。学生入学必须按学费标准足额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等相关费用。第十四条  学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录取的新生将进行复查。经复查合格的新生,准予注册和取得学籍。第十五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各种普通及单项奖学金,鼓励学生勤奋学习,早日成长成才。第十六条 招生办公室电话:0731- 22623316,22623701。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情
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招生章程2008-06-19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按照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的办学宗旨,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院的国家代码为12604。地址:湖南省株洲市东环路。邮编:412008 。网址:www.hnut-d.com。 第三条 学院始建于2001年,座落在南方交通枢纽和工业名城湖南省株洲市。第四条 学院系湖南工业大学按新体制、新模式举办的独立学院。学院的招生计划纳入国家任务,招收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制四年。学院2008年面向湖南、湖北、北京、山东、江苏、浙江、广东、福建、江西、安徽、广西、河南、河北、山西、云南、海南、四川、新疆18个省市区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招生时按照生源省(市、自治区)政策规定录取新生,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籍的学生学业成绩合格者, 颁发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2008年录取的学生毕业时,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第五条 学院招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第六条 学院综合考虑学校发展规模、办学条件、人才的社会需求和学科专业发展等因素制定每年的招生计划,并报湖南省教育厅批准。第七条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法规。第八条 考生的文化课各科均须参加各生源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高考。第九条 报考我院的美术考生,除山东、山西两省艺术生使用我院美术类专业单考成绩外,其他省(区)的艺术生均使用生源省美术类专业联考成绩。第十条 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第十一条 学院为了保证报到率,对已投档至学院的考生将进行电话确认,并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第十二条 对进档考生的录取专业,实行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予以确定。考生所报的全部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其高考成绩录取调剂到其他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第十三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第十四条 学院录取新生时,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且无性别比例限制。第十五条 学院遵循属地原则,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原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如有新的缴费标准,按新标准执行。(见附表)。第十六条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学生入学必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等相关费用。第十七条 学院设立奖学金,其等级分别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设立若干单项奖学金,各类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招生办电话:0733-2622998,2622999(传真),2622720,2622781,2623316,2623701,2622768、 6354097(小灵通),6469630(小灵通),6469620(小灵通),13507334068。 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 2008.3.20附表:《2008年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2008年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专业名称科类学历学制学费(元/年)艺术设计艺术本科四年16000工业设计艺术本科四年16000动画艺术本科四年16000包装工程理科本科四年10500土木工程理科本科四年105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理科本科四年10500电子信息工程理科本科四年10500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理科本科四年10500建筑学理科本科四年10500印刷工程理科本科四年10500通信工程理科本科四年10500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理科本科四年10500英语文科本科四年10100会计学文理兼招本科四年10400工商管理文理兼招本科四年10400广告学文理兼招本科四年14000市场营销文理兼招本科四年10400人力资源管理文理兼招本科四年10400财务管理文理兼招本科四年10400国际经济与贸易文理兼招本科四年10400 注:2008年收费标准按湖南省物价局规定执行。详情
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2009-04-24
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依照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的办学宗旨,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院系湖南工业大学按新体制、新模式举办的独立学院。学院的国家代码为12604;地址:湖南省株洲市东环路;邮编:412008 ;网址:www.hnut-d.com。? 第三条 学院座落在新兴工业名城和江南交通重镇美丽的湘江之滨湖南省株洲市,始建于2001年,位于湖南工业大学东校区,与湖南工业大学主校区紧紧相邻,现有在校生6000多人。第四条 学院依据学校发展规模、办学条件、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变化情况和学科专业发展等因素制定每年的招生计划,并报湖南省教育厅批准。第五条 学院的招生计划纳入国家任务,属国家计划内招生。经国家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的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 颁发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2009年录取的新生毕业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学生毕业后面向全国就业。第六条 学院2009年面向湖南、湖北、北京、山东、江苏、浙江、广东、福建、江西、安徽、广西、河南、河北、山西、海南、四川、新疆、贵州、黑龙江等19个省(市、区)招收四年制全日制本科生。各生源省(市、区)具体招生专业及人数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第七条 学院招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录取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及生源省(市、区)相关政策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第八条 报考我院的考生,文化课必须参加各生源省(市、区)统一组织的高考。美术类考生使用生源省(市、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第九条 学院调阅合格考生档案的比例与生源省(市、区)招办协商执行。第十条 学院为提高新生报到率,满足考生对录取的公平要求,将对投档至学院的考生进行电话确认。第十一条? 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对进档考生的录取专业,实行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予以确定。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其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优秀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十二条? 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第十三条? 学院录取新生时,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且无性别比例限制。第十四条? 学院遵循属地原则,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学费标准收费。学生入学必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等相关费用。第十五条? 学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录取的新生将进行复查。经复查合格的新生,才准予注册和取得学籍。第十六条? 学院现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并设立了普通和单项奖学金。各类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招生办公室电话:0733-2622998,2622999(传真),2622720,2622781,2623316,2623701,2622768、 6354097(小灵通),6469630(小灵通),6469620(小灵通),13973361667。附表:《2009年招生专业及学费标准》? 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2009.3.26?2009年招生专业及学费标准?专业名称?科类?学历?学制?学费(元/年) 艺术设计艺术?本科?四年?16000 工业设计?艺术?本科?四年?16000 动画?艺术?本科?四年?16000 包装工程?理工?本科?四年?10500 土木工程?理工?本科?四年?105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理工?本科?四年?10500 电子信息工程?理工?本科?四年?10500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理工?本科?四年?10500 印刷工程?理工?本科?四年?10500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理工?本科?四年?10500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理工?本科?四年?10500 英语?文理兼招?本科?四年?10100 会计学?文理兼招?本科?四年?10400 广告学?文理兼招?本科?四年?14000 市场营销?文理兼招?本科?四年?10400 财务管理?文理兼招?本科?四年?10400 国际经济与贸易?文理兼招?本科?四年?10400 法学?文理兼招?本科?四年?10400 新闻学?文理兼招?本科?四年?14000?注:2009年学费标准按湖南省物价局规定执行。?详情
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2010-04-21
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依照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的办学宗旨,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院系湖南工业大学按新体制、新模式举办的独立学院。学院的国家代码为12604;地址:湖南省株洲市东环路;邮编:412008 ;网址:www.hnut-d.com。? 第三条 学院位于长株潭“两型社会”之工业重镇——株洲,创办于2001年,是国家首批确认的独立学院之一。学院已设置25个本科专业,涵盖了工、管、文、法几大学科门类,现有在校生7037人。第四条 学院依据学校发展规模、办学条件、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情况及学科专业发展等因素制定每年的招生计划,并报湖南省教育厅批准。第五条? ?学院的招生计划纳入国家任务,属国家计划内招生。经国家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的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 颁发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2010年录取的新生毕业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第六条? ?学院2010年面向湖南、湖北、北京、山东、江苏、浙江、广东、福建、江西、广西、河南、河北、山西、海南、四川、新疆、贵州、黑龙江等18个省(市、区)招收四年制全日制本科生。各生源省(市、区)具体招生专业及人数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第七条 学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录取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及生源省(市、区)相关政策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第八条 报考我院的考生,文化课必须参加各生源省(市、区)统一组织的高考。美术、体育考生分别使用生源省(市、区)美术类、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第九条 学院调阅合格考生档案的比例与生源省(市、区)招办协商执行。第十条? ?学院为提高新生报到率,满足考生对录取的公平要求,将对投档至学院的考生进行电话确认。第十一条? 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对进档考生的录取专业,实行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予以确定。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其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优秀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十二条? 学院美术、体育考生的录取规则。美术、体育考生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分别达到生源省独立学院批次美术类、体育类统考专业线和文化线,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总分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第十三条 ?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第十四条 ?学院录取新生时,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且无性别比例限制。第十五条 ?学院遵循属地原则,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学费标准收费。学生入学必须按学费标准足额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等相关费用。第十六条? 学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录取的新生将进行复查。经复查合格的新生,才准予注册和取得学籍。第十七条? 学院现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并设立了普通和各种单项奖学金。各类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招生办公室电话:0731- 22623316,22623701, 26469630(小灵通),26469620(小灵通),26354097(小灵通),13973361667录取期间:0731-22622998,22622720,22622781, 26469630(小灵通),26469620(小灵通),26354097(小灵通),22622999(传真),13973361667附表:《2010年拟招生专业及学费参考标准》 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2010-4-15?科技学院2010年拟招生专业及学费参考标准?专业名称科类学历学制学费(元/年)艺术设计美术本科四年16000工业设计美术本科四年16000动画美术本科四年16000包装工程理工本科四年11200土木工程理工本科四年1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理工本科四年11200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理工本科四年11200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理工本科四年11200电子信息工程理工本科四年11200英语文理兼招本科四年10800会计学文理兼招本科四年11000市场营销文理兼招本科四年11000财务管理文理兼招本科四年11000国际经济与贸易文理兼招本科四年11000法学文理兼招本科四年11000新闻学文理兼招本科四年14000广告学文理兼招本科四年14000体育教育体育本科四年11000注:2010年收费标准按湖南省物价局规定执行。???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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